1. 写入党申请书时必须年满18周岁,遵循入党自愿原则,坚持无神论,无宗教信仰。
2. 推优对象应有一年以上团龄。
3. 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向党组织递交有深度的思想汇报不少于三篇。
4. 无不及格科目,学业平均成绩原则上每学期学生干部应达到75分及以上,非学生干部应达到80分及以上。
5.受到学校警告处分的,两年内不得列为推优对象;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校期间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6.凡在校宿舍管理和纪律、卫生检查中,被全校通报的个人,在该学期内原则上不予推优。三次被全校通报批评的宿舍或个人,该宿舍成员或当事人在本学期内原则上不予推优。
7.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团员优先被推选为入党推优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