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Frequency Modulation)代表调频
3.14则是圆周率π
欢迎来到新一期的FM3.14,上期与法同行栏目,我们从现代法律的角度向大家解答了“不知者是否不为罪?”,那么本期与法同行,又有什么奇怪有趣的问题呢?让我们问问张三同志。
法外狂徒
张三
我装疯装傻,装作精神病去殺人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呢?
我小时候看电视剧演过,精神病患者犯罪可以减刑的!!
天才小明
是啊是啊,史书上说孙膑就曾装疯卖傻逃出生天,现代装精神病犯法应该也可以吧。
学者小王

那么本期与法同行的研究问题就是:
装成精神病犯罪真的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嘛?
案例分析

上海世外小学砍人事件:凶手黄一川被提起公诉
黄一川,上海世外小学砍杀案的凶手。
2018年6月28日中午,时年29岁的他手持菜刀,在上海世界外国语小学南门口连砍4人,致两名小学生当场死亡。案发次日上海市公安局便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他进行了精神鉴定,经5名法医和多名资深精神科临床医生会诊,黄一川被鉴定人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虽然按照我们的刑法,精神病人行凶后,通常只有在被鉴定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才会判死刑立即执行。但黄一川被判死刑其实也没有违反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可以”不是必须,具体怎么判,还是由法官决定。
黄一川的判决书中写道:“对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一般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能一概而论……
黄一川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其并非在病理反应下针对妄想对象进行报复,亦非不加选择地对他人实施暴力,而是经过反复权衡,有意识地选择弱小的小学生为杀害对象……
因此,黄一川的一审二审乃至最高法的死刑判决结果复核阶段,黄一川的结果都是死刑。

这么说精神病患者也难以免于法律的制裁,但是上面案例中提到的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那么完全丧失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呢?什么样的精神病患者需要承担犯罪责任?

法律砖家
《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砖家
所以在以下这3种情况下,精神病患者需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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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歇性精神病患者
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没有发病的时候,与正常人无异,同样也具有思考能力,判断能力。也就是说未发病时患者是有行为能力的,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因此,即使说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是在未发病的时期违法犯罪的,同样应该根据犯罪情节来定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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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轻微时
精神疾病有很多种类型,并不是所有的精神疾病都具有攻击性,也并非一旦病发就完全失去理智。
有的患者在轻微发作时,明明明明知道做某些事情是不对的,是违法犯罪的,但以为精神病可以不负责就随心所欲的去违法犯罪。
但是在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情况下实施犯罪的,仍然应该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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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后患病的
我们说的精神病患者在严重病发,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不承担法律责任,有的人就认为只要是个精神病患者就可以不坐牢。
上述的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刑事责任能力的本质是犯罪能力而不是刑罚能力,也就是说是否要判刑看的是实施犯罪的过程,而不是看罪犯能否承担得起刑罚。
在犯罪的时候是个正常人,在犯罪后才因某些原因换上精神疾病,是应该定罪判刑的,只是说在刑罚实施方面会有相关考量。
既然了解了什么样的精神病人会负刑事责任,那么我去装做发病很严重的,犯罪前后一直发病的精神病患者岂不美哉?
法外狂徒
张三

其实答案很显然,没有一定经验的人想装精神病,非常容易被识破。大部分人其实都不知道精神疾病的特征,大部分都装的太过了,上来就学孙膑滚猪圈、吃屎、喝尿。这也许在古代行得通,然而现代医学对于精神病症状的观察要科学的多。
许多特征性的症状是精神病人特有,有经验的医生一眼就可以判断。而有一定经验的人就能更好的装作精神病人,而很难被识破。但也不是完全没办法。比如在回答量表的时候注意“诈病指数”, 这些问题就是要看看你有没有认真的在刻意装病。比如一些答案很明显的问题,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可能认为什么题目都反着答就可以装病,这真是大错特错了。
最关键还有精神病的病史,不仅要有精神科的就诊记录,还需要精神科医生早先开具的诊断证明。这也就是说你杀了人再说自己那天突然有了精神问题,很难被采纳。
没事,我演技可强了。幼儿园话剧比赛我拿过一等奖呢。
法外狂徒
张三
即使演技很强逃,脱死刑,也不会完全自由,很多会被强制治疗,装病可以需要装一辈子,因为你有伤人杀人的行为,可能会需要去隔离治疗,或者是很长的时间强制和精神病人共同生活,有人觉得和终身监禁没有两样。
患者还需要长期服药,精神病的药物可不是想不吃就不吃,因为神经科医生护士和护工每天很大一部分工作就是督促患者完成吃药的任务。如果你进入精神病院就变得跟好人一样,说着说自己瞬间好了,其实没有那么容易。
曾经就有过案例,一男子装精神病结果原本只要呆在监狱5年,却在精神病院呆了7年,可笑的是这7年他一直在想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法律砖家
所以说想通过装精神病获得违法犯罪的“免死金牌”,还是洗洗睡吧。
好吧大法师大律师,我悟了。我再也不装疯卖傻了。
法外狂徒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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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下期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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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片|来源于网络
撰 稿|王宏博
编 辑|王宏博
责 编|林盛豪
指导老师|曲俊华